一年前,山西省民俗博物馆和山西太原民企山西会馆合作,利用博物馆内空闲场地复建从山西各地搬迁至此的古民居建筑。日前,当地传出要建私人会馆的消息,引发各方关注。
25日,山西省文物局博物馆管理处长赵曙光表示,山西省民俗博物馆内修复的古建属于乡土建筑,并非定级文保单位,在山西广大乡村普遍存在。在城市化过程中,大批乡土建筑面临破坏、消失的困境,文物部门希望能尽可能多地保留一些经典古建。在此次合作中,虽然山西会馆是复建古民居的出资方,但不能因此违背博物馆的公益属性。博物馆方面要慎重考虑以会馆等形式经营。
民企和文博机构合作须保持公益性
此前,全国各地不时爆出文博机构、风景名胜区被开发成私人会所,成为少数人消费的高档场所,由此引发公众质疑。
《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博物馆研发相关文化产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让等形式的有偿服务活动。除此之外,再无明文规定有关博物馆经营的内容。
赵曙光表示,以前,博物馆引进社会资本做经营、开发是不允许的。现在,文博机构探索经营、开发须在文物部门监管下进行,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不能让少数特权阶层影响大众”。
针对山西省民俗博物馆和山西会馆的合作经营,赵曙光认为,虽然山西会馆是复建古民居的出资方,但是不能因此损害博物馆的公益属性。博物馆方面要慎重考虑以会馆等形式经营。
赵曙光说,企业通过出资修复古建,可以使企业在社会知名度、美誉度等方面获得提升,但是不能借此营利。山西省民俗博物馆内的古民居修复后,即固化成博物馆,不得再随意转让、买卖,经营所得只能用于博物馆建设、发展。《博物馆管理办法》对此有明文规定。
据介绍,2011年,在山西省文物局注册、登记的各类博物馆有134家。其中,民营博物馆有34家,国有博物馆100家。目前,山西11个地市中,正常开馆运营的博物馆只有5家,八成以上的县博物馆处于“只存不展”的状态。
从这个层面说,山西是文物大省,但也是一个博物馆小省。无论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考量,在全国只居于中等偏下水平。
山西鼓励民企参与保护文物
2011年末,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山西共登录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其中有半数文物是古建筑。据介绍,按照现有条件,仅修复其中1/10古建筑就需130余年。
面对大批古建处境堪忧和资金匮乏、专业人才短缺之间的矛盾,文物大省山西开始探索、尝试古建保护新路子。
数年前,山西曲沃县文物旅游局探索实行民企认领文物古建的做法。即由当地民企出资,在文物部门监管、指导下维修古建。按照协议,民企不需要出认领费,只负责古建筑一定年限的维修费用,期间的收益归出资人所有。
据了解,为了保障民企认领古建的合法性,曲沃县颁布、实施了《曲沃县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方法》。
根据《曲沃县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方法》规定,认领古建的用途只可做居住、游览场所或博物馆。如果变更用途,须由县文物主管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还得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期间,古建筑的产权不变,认领者不得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认领期满后,须无条件归还古建筑的使用权、经营权。
对此,山西省文物局表示,希望曲沃“认领古建模式”能探索出一条县级古建筑保护的新路子。如果这一模式运行顺利,古建筑可以得到充分保护,下一步将会研究将此模式推广至全省。
在赵曙光看来,民企资金充裕,民营企业家对本土文物古建感情深厚,这些都有利于古建文物的保护。
赵曙光表示,山西历来以地上文物的丰富著称于世,单纯依靠政府主管部门修复、维修显然不够。对于山西这种古建文物丰富的省份而言,在修复、维护等方面引进民间资本或许是未来的方向,“山西鼓励更多有识之士加入文物保护工作,让山西本土文物留在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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