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网友认为,此作品的确欠妥:
@王端廷:那些女生应该起诉那位侵犯他人尊严的无良艺术家,告他侵害“肖像权”和“名誉权”。
@金子art: 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利用和侵害,这种感觉还真是让人厌恶。
@1个人美术馆:艺术需要多样性,但不能没有基本的道德尺度,更不能侵犯人权。
@郝青松:没有基本政治正义认知,奢谈艺术进入社会。只玩弄方法,价值取向却是短板。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此作品无伤大雅:
@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芳:我没见到原作,但个人感觉是有讽刺到人性。
@刘普奇不想背单词:美与丑是相对的,与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有密切的关系,只能说因人而异。
@小妖精织围脖:呃,我挺喜欢这个作品的,虽然没看到,但听说这个作品的时候我还是觉得他挺会玩儿的,只觉得是件挺幽默的事情,没想到什么政治正确性的问题。
@朱柯夫-:是才有点当代艺术的感觉,不懂艺术的人上纲上线让人生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