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画家赵建成创作的《弘一大师》。
对于自己创作的美术作品,画家是否拥有真伪鉴定权?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却众说纷纭。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赵建成诉北京琴岛荣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画家本人的鉴别结论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这是继去年6月在京审结的“霍春阳画作真伪”案件之后再次将画家的鉴定结论作为法院认定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拍卖行业发生了多起艺术家声称拍卖品系伪作的侵权纠纷案件。其中,以“吴冠中假画案”为代表的关于“谁有资格对画作真伪做出鉴定”的讨论一直延续至今。日前朝阳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再次引发了对该问题的讨论。
参拍画作疑为侵权赝品
据了解,赵建成作为我国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其所创作的作品曾在多种国家级专业刊物及大型画册中发表、出版,并被如众多博物馆收藏,在美术市场上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评价,其最有影响的作品为《国共合作1924·广州》、《先贤录》系列等。
2012年5月,赵建成发现,北京琴岛荣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下称琴岛荣德公司)在宣传其2012年春季拍卖会“中国书画(二)当代书画·齐鲁名家书画专场”时,拟拍卖的标的涉及自己的14幅作品。经过赵建成仔细比对发现,拟拍卖的包括《弘一大师》在内的9幅《先贤录》系列画作,并非其本人所作,属于伪作。
由于认为参拍画作系赝品并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赵建成于2012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琴岛荣德公司,要求其将上述伪作撤拍。但据赵建成所说,直至同年5月27日拍卖会结束,琴岛荣德公司仍未给予回应,且9幅伪作在拍卖现场均已成交,成交金额总计约30万元。
虽然在拍卖会结束的次日,琴岛荣德公司以上述拍卖品真伪存在异议为由成功撤销了拍卖交易,但是赵建成依然向朝阳法院递上了诉状。在诉讼过程中,赵建成追加涉案伪作的拍卖委托人赵心为被告。赵建成认为,赵心假冒其署名,仿制其作品并委托拍卖;琴岛荣德公司经其通知,仍执意拍卖侵权赝品,二者侵犯了其对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和发行权。赵建成请求法院判令琴岛荣德公司和赵心停止侵权、销毁侵权复制品;消除影响,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以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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