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人发微博,怀疑深圳北站东广场新落成的雕塑《天行健》抄袭美国一家设计公司的作品。博主是在浏览国外艺术网站的时候,偶然发现这家美国公司作品的。
看了网上将《天行健》和美国设计公司作品相比对的照片,我认为不能仅凭一张照片就推定作者邓乐有抄袭嫌疑。
所谓抄袭,其前提是主观故意,然而质疑者不能证明美国公司的这件作品在国内外何种刊物和书籍上公开发表过,而邓乐有接触的可能。最大问题是,质疑者没有指出美国作品创作于哪一年?据我所知,邓乐的作品创作于2010年,那么,美国公司的作品是在此之前,还是之后呢?如果质疑者不能提供关键的证据,把怀疑做实,有可能误伤无辜。
美国设计公司的作品是木质,尺度不详,从照片断定,只是小型的室内架上作品,它在体量上、材质上、功能上与邓乐的大型广场公共艺术作品大相径庭。
最重要的是,邓乐《天行健》最大的亮点是把运动的概念引入到大型城市雕塑中,他在投标时,就提供了一个机械转动的模型,正是因为模型中两个有着不同运动轨迹、不停转动的圆环打动了评委。
把运动引入到户外雕塑中,国内鲜有成功的范例。邓乐的方案中标后,一直都在攻克各种技术难关,由于国内尚无成熟的技术,一切都需要作者去探索和尝试,直到最近落成,才终于可以说,邓乐成功地为深圳创作了国内第一件大型机械传动的运动雕塑。
网上《天行健》的照片,特意选取了两个圆环重合在一起的角度,事实上,邓乐的雕塑只有在很有限的时间中,两个圆环才重合,在大多数时候,两个圆环的各自运动,产生丰富的空间变化。反过来说,如果把美国的这件作品放大后放置在户外,一定是件比较糟糕的作品,因为它只有一个理想的观赏角度,即只能从圆环的正面看,如果从侧面看,这件雕塑则会不知所云。《天行健》好就好在它是“动雕塑”,它可以让观赏者在任何一点都可以拥有360度的观赏角度。
在雕塑的内容上,美国设计公司的作品表现城市建筑的高密度和拥挤程度,带有一定的批判性,但圆环内的建筑造型采用了变形和装饰性的处理;而在邓乐的内环中,全部是深圳市的著名建筑,其中每一个建筑都可谓有名、有姓、有来历。这正是他的作品的特点之一,正是因为《天行健》反映了深圳城市的地域特色,反映了城市生生不息的动感和活力;同时,两个圆环的运动,气势恢弘,象征了宇宙天地和城市的发展变化,这些既是它的魅力所在,也是它能够打动评委的理由。
一般来说,抄袭的问题,在艺术范畴内表现得较为复杂:有的时候不同艺术家之间的确会出现某种不经意的相似;另外,在艺术史上,某种艺术范式和语言一旦出现,自然会引起其他人的学习和借鉴,这一点艺术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比,有它的特殊性。科学的发展是进化的、取代式的、可量化的;而艺术不同,借鉴、挪用、点化、移花接木、旧瓶装新酒……不一而足。正如邓乐的《天行健》出现以后,将来可能产生示范效应,我们不能就此认为,以后凡是机械传动的大型运动雕塑都是在抄袭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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