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双方再也没有联系。直到2011年5月
孙中伟
近9000万元的乾隆御笔《嵩阳汉柏图》17万元贱卖案在刚过去的2012艺术市场引起不少艺术品投资人及收藏家们的关注,然而本案依然还在诉讼过程中,尚未尘埃落定。而“受害者” 朱云的诉讼维权过程的“前半场”显得十分被动,记者采访了艺术法律师,从艺术法个案学术研究的角度对本案的诉讼维权策略进行分析。
案情回放
2009年9月, 郑州市民朱云和弟弟带着外祖父传下来的《嵩阳汉柏图》到河南电视台的鉴宝节目“华豫之门” 海选现场让专家给鉴定一下。朱云称,负责古书画类的鉴定专家刘岩,他讲这个东西是个老东西,但不是真迹,他说你们这个画也就值3万块钱,他说过个十天半个月他可以找人来,这个人对他很信任,你们可以多要个三五万。
半个多月后,刘岩果然带来了一位叫程功的收藏家。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刘岩从中撮合,朱云兄弟俩最终以17万元的价格把这幅家传的乾隆御笔《嵩阳汉柏图》卖给了程功。
,朱云突然从电视上注意到,《嵩阳汉柏图》在 2010年12月4日举行的北京保利5周年秋拍中国古代书画夜场上 ,拍卖到7800万元的高价。算上佣金,成交价达到了8736万元。
17万和8736万,价格相差500多倍,朱云兄弟认为被专家坑了,刘岩却坚称交易过程合理合法。
2011年9月,朱云兄弟二人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买卖合同,判定刘岩、程功二被告向其赔偿损失8719万元,目前案件还正在审理中。
记者:朱云对刘某、程某提起撤销合同之诉是最好的诉讼策略吗?
孙中伟:如果朱云真是以合同之诉对刘某、程某二被告提起诉讼,那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首先,“专家”刘某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刘某不是《嵩阳汉柏图》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法的“相对性”原理,本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朱岩不能成为本案的被告,法院当然不应判决 “专家”刘某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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