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诗三首见《翁方纲年谱》页283,作于乾隆五十九年(1790,庚戌),时翁氏58岁。诗文亦见《复初斋诗集》卷四十,页十三至十四。
另此札左下角钤法式善藏印“梧门鉴赏”(朱文)一枚。
(四) 廿九日务恳早到作竟日畅叙,恕不速。时帆司成大人,执友,左右。友人方纲顿首。
(五) 经筵御论此时正在署中恭缮之际,敬恳誊一草稿见惠,至感至感。未知明后日可得否。籍候升祺,不既。时帆太史,文侍,方纲顿首。钤:秘阁校理(朱文)。
可以看出,翁、法二人的关系亦师亦友。法式善拜托翁方纲为其著作审稿,翁求法借给皇帝抄写“御论”的机会给自己要一份草稿。而为作“竟日畅叙”,翁给法写信“务恳早到”。翁还至少连续两年乞求对方借账房一用,可见两人关系之亲密。另外,札中也可注意到,不仅法式善时常有求字之举(如“外字二幅附上”),就连翁视为“涂鸦补塞”之作,法也精心收藏起来,可知法式善对翁方纲书法之厚爱。
正因如此,翁方纲在天津再次为此卷“填空处”时,必定颇费一番心思。“空处”共有六段,除开最后一段为翁氏临祝枝山成趣园记外,其余五段均为翁氏围绕“论诗”而阐发的议论。
为何翁在卷中专题“论诗”呢?其实从翁为法式善所撰《陶庐杂录序》中,可以看出翁对法式善诗作的评价并不高。如“与予论诗最久,英特之思,超悟之味,有过于谢蕴山,冯鱼山 ,而功力之深造,尚在谢冯二子之下。”翁氏认为法式善虽然在诗歌方面的天赋、才气要超过自己的两位弟子,但在作诗的功力上,则逊之。还有“考证有资于典故者,视其诗更为足传也。”翁氏认为法式善所撰写的科名故实与典籍的价值,比他的诗作更有价值。
从诗说角度,翁方纲作诗倡言“肌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儒学经籍为基础的“义理”和“学问”,一是词章的“文理”。而法式善则提倡“性情”说,云“有情才有诗,此语吾深信。” 即强调作诗需要真情实感。他虽于翁方纲执弟子礼,但于“肌理说”,大体上并不赞同,尝云“学人之诗,通训诂、精考据,而性情或不传” ,认为“肌理”说诗歌缺乏真性情。
我们可以想象,1794年3月,在天津黄新庄行帐内,翁方纲、法式善与诸位同僚学者之间,或许正在分韵作诗、或许正互相倡和,也没准在争论“肌理”说或“性情”说或别家别派,而此时翁方纲应法式善之请,可能在刚刚的讨论中有所启发,于是濡墨挥毫而为文。
兹录其文并略释如下:
(一)渔洋先生论诗绝句云,柳州那得并苏州。予廿年前尝撰韦柳诗话一卷。此中微妙,难言难言。王孟与韦柳是合是离,知者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