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濛莎作品
王濛莎的横空出世,着实让老一辈画家大跌眼镜,一个80后的小女子为何一出道就画得风格鲜明,呈大家气象?除了过人的天分之外,还真有些传奇故事。
濛莎考大学填志愿时与父母发生严重分歧,父亲王大濛是南艺毕业的画家,坚决要求女儿报考南艺,理由很充分,走自己淌出的老路比较稳妥。且家在无锡,女儿从小在太湖边吃鱼虾白饭长大,距离近,生活比较容易适应,也便于家长突查。濛莎出人意料地将父母好心好意置之度外,坚决地选择了千里之外的西安美院。局势僵在那里,濛莎把自己锁在楼上不吃不喝,柔弱女子一下变成了荆轲,母亲心软,劝大濛就随了她吧,别再闹出三长两短来。儿女与父母的斗争,一般都以父母失败告终,从徐志摩那时就这样了。
濛莎怀着胜利的喜悦来到西安,迎接她的一条大狗(可能是藏獒)把她吓得魂飞魄散,她的两手往脸庞一扩,形容说,跟牛头那么大呀!接下来的生活与想象也相去甚远:小小的食堂、粗粝的伙食、望不到边际的黄土高坡……濛莎说,当时就后悔了,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事情总是两面的,几年的黄土高坡、山药蛋、羊肉泡馍,正好给吴侬软语的濛莎注入了刚性的血液,濛莎总结说,好的艺术家应该是雌雄同体的,一味地阴柔或单纯的阳刚,艺术元素都会缺失。细想想,这个“雌雄同体”的莎式理论,还真有点道理。比如梅兰芳,演出时比女人更女人,治国安家则是真男人;再比如赵本山,演老太太能把真老太太气得集体跳楼。画家里也有这样的例子,比如赵佶、钱选、陈老莲、周思聪等等,都是艺术上阴阳共存的成功者。
西安之后,濛莎又去了澳洲欧洲求学,西餐、彬彬有礼加上世界名画,又给她注入了当代的基因。
一天,濛莎在欧洲的街头漫步,见到一乞丐,立即举起相机拍照,乞丐很小心地问她,可否与她拍张合影,濛莎答应了。拍过,乞丐高兴地告诉她,这是此生第一次和女人拍照,幸福极了。濛莎讲,举手之劳就能让别人快乐,自己也很开心,于是写了一首小诗。(不知此乞丐是否有犀利哥那么帅。)这行为有点艺术,有点三毛的做派了。我比较怕乞丐,对他们好一点很容易,但万一被要求跟到家里吃饭,就比较怕人。想想,还是挺佩服,三毛濛莎这些真性情胆大又善意的女艺术家的。
濛莎的画室在二楼,推窗可见太湖,她说画画的时候仿佛时间消失了,只能听到风吹竹子沙沙的响声,就像古时女子绣花,眼睛看不见了,才知天黑下来。
濛莎说,她喜欢北京的艺术氛围,她的画在这里有更多的知音,她现在已经是职业艺术家了,不用朝九晚五,在世界各地画展档期排得满满的。她正在北京找房子,准备在这里定居下来。
就像一首歌,濛莎开了个好头,坚持唱下去,离成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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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谈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