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拍卖公司准备拍卖钱钟书及其家人数十封私人信件,不仅让年逾百岁的当事人杨绛女士“极为震惊”,也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据悉,尽管杨绛女士发表公开信坚决反对,拍卖公司仍表示拍卖将如期举行。
这批私人信件能否拍卖,目前双方各执一词。有专家认为,未经作者同意,拍卖私人信件严重侵害作者及他人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违反公序良俗,应当依法禁止。但也有观点认为,拍卖只是物权转移,并不牵涉版权变更,因此并不违反著作权。可见,双方争论焦点在于,这批信件的物权与著作权能否分离。
从杨绛女士的公开信,可看出她在意的是信件内容,或者说个人隐私。例如,在公开信中,杨绛女士并未涉及同样价值不菲的《干校六记》等手稿的问题。对于拍卖者来讲,其在乎的是这批信件手稿能否拍出好价钱。但不得不说,这批信件手稿的内容不可避免会影响到拍卖的价格,而且在拍卖或转让过程中,相关内容也势必得到传播。因此,无论采取何种拍卖方式,恐怕都很难满足杨绛女士的个人意愿。
杨绛女士不想看到这些信件的内容被公开,这一愿望值得尊重。但如果有关方面执意进行拍卖,杨绛要讨个说法恐怕也不那么容易。这不光是因为打官司需要耗费时日,还因为其中有不少法律问题仍有待于厘清。
但这件事情还牵涉到法律范畴外的问题,比如一个文化老人的尊严问题。钱钟书先生虽已离世,杨绛女士还活着,只要“我们仨”还有一人在世,人们就不能把他们当作“文化蜡像”看待。眼下问题也恰在于此,就是拍卖者未充分顾及一个文化老人的内心感受。如此的话,哪怕这批信件手稿拍出了天价,在文化意义上也打了折扣。换句话说,如果拍卖者坚持对这批信件手稿进行拍卖,最终很可能会是赢了官司,却输了道义。
因此,对于这件事情而言,最好方式还是双方平心静气坐下来和解。对于杨绛女士来讲,大可不必为此动真怒,乃至于伤了身体。而对于信件拥有者来讲,也不必急于一时拍卖这批信件手稿。以钱钟书和杨绛的学术地位,其著作、书信以及手稿必定长期具有收藏研究价值,什么时候转让、拍卖,大概都不会贬值。至于现在,不妨倾听一个老人的呼声,尽量尊重与满足她的个人意愿。当事人如果能够做到这点,或可证明这个社会对文化还是有所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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