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司将钱钟书“书信手稿”改为“手札” 2013-06-07 10:15:56 来源:文汇报 作者:江胜信
就中贸圣佳拍卖公司6月21日将拍卖钱钟书一家书信及手稿一事,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诉前禁令。对此,中贸圣佳拍卖公司未作任何表态,但记者从其公司的官网上发现一些细微的变化。

中贸圣佳拍卖公司6月21日将拍卖钱钟书一家书信及手稿一事,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诉前禁令。对此,中贸圣佳拍卖公司未作任何表态,但记者从其公司的官网上发现一些细微的变化。

已看不到拍賣楊絳書信的信息

本报5月22日独家报道了杨绛先生对拍卖一事的质疑之后,诸多媒体和网站转载,中贸圣佳拍卖公司市场部负责宣传事宜的胡小姐突然关机数日,公司总机也以忙碌为由挂断采访电话。记者在其公司官网上发现,拍卖公告上标注的是,6月21日13:00拍卖“《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这和5月21日多家媒体所透露的专场拍卖包括“66封钱钟书书信和《也是集》手稿,12封杨绛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6封钱瑗书信”有着文字上的出入,也就是说,公司官网上已看不到拍卖杨绛书信的信息。

随着杨绛先生的维权行动进一步深入:发公开声明,发律师函,法院立案……5月31日,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官网上发布一则公告:“原定于6月1日在近现代文学馆举办的'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扎'专题研讨会取消”,但在拍卖公告上,“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专场仍赫然在列。

钱杨书信与手稿是否分别对待?

6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诉前禁令,要求“中贸圣佳公司在拍卖、预展及宣传等活动中不得实施侵害钱钟书、杨绛、钱瑗写给李国强的涉案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该禁令认定,“在杨绛明确表示不同意将其享有权利的涉案作品公之于众的情况下,中贸圣佳公司即将公开预展、公开拍卖涉案书信手稿,及为拍卖而正在或即将复制发行涉案书信手稿的行为构成了对杨绛发表权及复制权、发行权的侵害,将导致其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当晚,记者再次联系中贸圣佳拍卖公司,表示想听一听收到禁令以后公司的回应,得到的回复是“负责人都不在”,市场部胡小姐的手机也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6月4日,中贸圣佳依旧三缄其口。但在其官网首页上,此前一向标注的“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突然于下午变成了“也是集——钱钟书手札”。书信可称手札,手稿也可称手札,把“书信手稿”改为“手札”,避免“书信”二字,是什么用意呢?

记者联系到相关知情人,了解到杨绛先生此次维权的关键是针对书信的隐私权和著作权。至于《也是集》和《干校六记》两份手稿,内容均已经发行出版,不涉及隐私,只要拍卖公司不复制手稿,就谈不上对文字著作权的侵害。在《干校六记》出版后,杨绛在给李国强的书信中曾透露,愿将《干校六记》原稿奉送李国强留作纪念:“我以前已经说过,版权于我无用,只要书能在我国大陆上出版就行。《六记》在广角镜上的版权全归你,一切由你作主。”当然,除了文字著作权之外,《也是集》和《干校六记》两部手稿其实还存在书法形式的著作权。

从“书信手稿”到“手札”,中贸圣佳官网上的一词之改,是否意味着会将钱杨的手稿和书信分别对待呢?记者向公司方面求证,公司人员不置可否,只是表示:“你再等几天吧,应该会有表态的。”

【相关链接】

中贸圣佳停止“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公开拍卖活动的决定

钱钟书手稿书信拍卖引发三大争论

【编辑:江兵】

表态
0
0
支持
反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