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刘尚勇:艺术拍卖中的“情”与“法” 2013-06-09 14:35:00 来源:99艺术网 作者:李璞
“情”与“法”究竟应该如何处置?这样一个话题,总是有点扯不清的意思。近日,艺术圈拍卖业曝出的三件热议事件,同样与这两个关键词有关。就此类事件,99艺术网采访了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

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

“情”与“法”究竟应该如何处置?这样一个话题,总是有点扯不清的意思。近日,艺术圈拍卖业曝出的三件热议事件,同样与这两个关键词有关。它们分别是:钱钟书书信拍卖事件、王璜生微博吐槽岭南美术出版社将其捐送给出版社20周年社庆贺画送拍以及南京艺术学院开设“竞买会” 涉嫌违法。就此类事件,99艺术网采访了北京荣宝拍卖公司总经理刘尚勇。

就在6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法院已经作出诉前禁令裁定,责令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不得实施侵害钱钟书、杨绛、钱瑗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对于法律没有明确给出相关条文政策时,刘尚勇告诉99艺术网,通常情况下,拍卖行所拍卖的书信原作者多为已经过世的,所拍卖书信也就变成了“社会文物”。这一事件所涉及的书信人杨绛先生本人还在世,因此,此类书信属于个人隐私物件。法律从“不得实施侵害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干涉此事,也是考虑到原作者在世的情况下将书信作为“社会文物”来处置可能会伤害其感情。

对于岭南美术出版社将王璜生当年赠送给出版社成立20周年的贺礼画作送拍一事,王璜生微博表示“此件事情太令人震惊”并指责“文化和道德的底线究竟在哪里”? 事件发生之后,出版社发表言论称“考虑不周并表示歉意”。谈及此事,刘尚勇从“情”与“法”的角度入手。从法理上来讲,画作捐赠给出版社后,财产已经完全属于对方,岭南美术出版社具备画作的全权处置权;但从情理上而言,本是艺术家捐送之物,却被出版社拿来盈利,情理上说不过去。“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这家出版社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会以送拍的方式来处置这些画作。是倒闭了,还是另有原因?”刘尚勇强调,光有一个结果,我们没法对它发表评论,必须知晓此事的前因后果,才能客观评价。

5月28日,就南京艺术学院即将举办“2013春季艺术品竞买会”一事,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在其新浪博客发表《南京艺术学院举办拍卖会涉嫌违法》一文,对于学校开设竞买会,举行类似拍行性质的拍卖会提出了质疑。对于南艺越位代替拍卖行一事,刘尚勇认为学校并未取得拍卖经营权,南艺竞买会如果是面向全社会征集、拍卖,而非内部游戏,由于参与人群性质不同,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

对于拍卖中的法度与人情问题,刘尚勇认为遵守法律是最基本的底线,遵守社会公德是高要求。守不住底线就要犯罪,除了守法还应遵守社会公德。对于公开拍卖钱钟书、杨绛信件一事,他指出,拍卖行起码要对个人隐私表示尊重,对杨老先生表示尊重,这一问题属于公德范畴。中贸圣佳的撤拍行为,不仅体现出拍卖业是守法企业,更是守社会公德的企业。

在问及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置时,刘尚勇表示,拍行除了做生意之外,应该多些“人文关怀”,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征集拍品时,如果涉嫌伤害到隐私或著作权,应与当事人协商,询问同意与否。

人情实际上是人文关怀,是一种道德情操的问题。挣钱要讲究道德,今天我们的发展已经到此为止了。不能够再靠透支环境、透支人文道德来挣钱了,我们不能因为挣钱而沦丧道德。就像现在政府建设一些项目时,都会向百姓问询,开听证会一样,都得问问大家愿意不愿意。

对于当下的经济发展模式,除了最低标准的遵纪守法,还应该有高标准的遵守社会公德。过去我们只讲GDP,只要不违法什么事都可以干,但是现在不行了,现在我们不能这样低要求,否则中国没有办法往前发展。应该多一些人文关怀,以及对于自然的尊重、对于社会伦理的尊重,加入到我们对于经济发展的制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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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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