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法度观察之一:要法律,还是要情感? 2013-06-09 15:15:23 来源:99艺术网 作者:成小卫
这批信件的价值几乎得到了业内所有人士的认可,但同时,信中的内容也极有可能在经过拍卖面世之后会引起文艺界的轩然大波。有人认为若是拍卖行不顾当事人意愿执意进行拍卖的话,在法律上其实已经触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杨绛与钱钟书晚年合影

杨绛与钱钟书晚年合影

近日,艺术界的问题除了香港巴塞尔就是威尼斯双年展,而拍卖界也由春拍引起了一系列的事宜,首先是爆出了在今年的春拍中,几家拍卖行都推出了文化界泰斗钱钟书相关的信札拍卖,这些信笺中包含了其多件毛笔书信、一些钢笔书信和贺年卡片,也有部分其夫人杨绛先生的钢笔信和其女儿钱瑗钢笔书信,有报道称,这些信件的内容主体是钱钟书上世纪80年代与时任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涉及不少对历史和学人的评判。这些信件的写作时间始于1979年12月4日,跨度约有四五年。

这批信件的价值几乎得到了业内所有人士的认可,但同时,信中的内容也极有可能在经过拍卖面世之后会引起文艺界的轩然大波,毕竟内容也涉及了更多钱钟书的批判之音。其夫人杨绛先生在春拍开幕之前便发表声明坚决不同意拍卖这批信件,一时间争议四起,有人认为若是拍卖行不顾当事人意愿执意进行拍卖的话,在法律上其实已经触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随后杨绛先生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行为也得到了中拍协和法院的支持。接下来,北京保利拍卖首先发布公告称将撤拍三件钱钟书信件拍品,次日,北京传是拍卖也发布声明撤拍即将参与拍卖的钱钟书相关信件,而在今年春拍中隆重推出“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的中贸圣佳拍卖公司在经过几番思考之后,也于2013年6月6号发出了停止此专场公开拍卖活动的决定。

从杨绛先生呼吁撤拍钱钟书书信事件发生后,拍卖界许多人士也撰文呼吁尊重杨绛先生的意愿,毕竟书信涉及到了个人隐私,况且,拍卖界很少有对还在世艺术家书信进行拍卖的例子。

钱钟书信札事件,拍卖公司究竟是否违法?

而对于拍卖公司在这起事件中究竟有无违法一直是争议的焦点所在,针对这些争议,文章《钱钟书手稿书信拍卖引发三大争论》中,唐新波(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指出:根据《拍卖法》第六条“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和财产权利”的规定,委托人对拍品要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不过,书信拍卖有两个权利问题需要解决:一个是书信的所有人同意并授权;另一个是书信著作权人同意并授权。就本案而言,委托人无权委托拍卖杨绛先生赠与的书信,因为杨绛先生赠与时附随受赠人义务,留作纪念,不作他用,不得公开,拍卖公司在知道杨绛先生的声明后,亦无权再行拍卖,否则会构成共同侵权,立即停止拍卖是明智之举。当然,不是所有的书信都不能拍卖,如果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取得著作权人和所有权人同意或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所有权人委托,就可以拍卖。

这一点已明确指出在这件事上,拍卖行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但抛开法律而言,在情感上是否也伤害了杨绛先生呢?北京荣宝拍卖董事长刘尚勇在采访中表示:“这一事件所涉及的书信人杨绛先生本人还在世,因此,此类书信属于个人隐私物件。法律从‘不得实施侵害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干涉此事,也是考虑到原作者在世的情况下将书信作为“社会文物”来处置可能会伤害其感情。”

在关于钱钟书书信拍卖的“感情维度”上,赵孝萱持有相同的观点:“拍卖公司撤拍钱钟书书信,本人觉得就应该从善如流,他们这么做也是比较明智的。因为如果拍卖公司执意要公开拍卖,对他们拍卖公司在社会上的声誉肯定会有很大的影响。不能说不顾伦理,只顾市场的利益,基本的伦理我们都应该遵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拍卖公司明显侵害了别人的隐私权、著作权,所以情不合、理不合、法也不合。”

当拍卖遭遇“合法不合情”

与此有类似经历的王璜生捐赠作品被拍卖一事,也挑动了人们的敏感神经,在更多的讨论中,大部分人士都认为这样的拍卖是合法的,因为从捐赠的那一刻开始,捐赠人对画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已经发生了转移,所以接受画作的人在日后有权对画作行使自己的权力。当然,如果在捐赠画作的时候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有明文标识受赠者不能对画作进行拍卖或市场流通等这些条件时,这件事情才是不合法的。所以,在事件被微博爆料出时,网友纷纷留言称应该在日后建立这样的机制,签署有效的捐赠合同等文件。

合法不合情是大多数人对这起事件的观点,刘双舟在接受采访时就明确表示“捐赠画作时捐赠者肯定有感情方面的原因,这与买卖不一样,买卖是花钱的,而捐赠则是‘白送’,从情感上来讲,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受赠者在拍卖前都应该提前知会一下捐赠人,在合法的前提下还能做到合理便是最好的了”。

有报道指出岭南美术出版社社长戴和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社以及他本人与王璜生先生都是好友,彼此有多年的深厚感情,也非常感谢对方赠画给出版社。但拍卖画作是企业行为,目前企业经营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会拍卖一些画作,这个事情本身从法律层面讲是没有问题的,但作为朋友的确很伤王璜生的感情,我们应该提前跟他打个招呼。”据戴社长透露,他已经致电王璜生并向对方道歉了,希望王先生能够理解,“毕竟我们是多年的朋友,这件事很伤朋友感情。”

完善的市场机制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诚如彭中天教授所言,艺术市场的乱象不是今天才有的,而这些事件也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艺术市场的生态问题一直都存在问题,整个拍卖市场违背了很多市场经济的常识,而近年来,艺术市场里的产权、鉴定等问题在法律法规层面都存在很大的缺陷。如今,艺术品市场已经到了一个要重新建设规范的时期,只有重视了艺术市场的生态建设,才能在艺术市场接下来的发展中起到避免重复发生此类事件的条件。

【相关阅读】

专访刘尚勇:艺术拍卖中的“情”与“法”

中贸圣佳撤拍否认执行法院禁令

中贸圣佳停止“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公开拍卖活动的决定

拍卖行回应法院拍卖钱锺书书信禁令:没说“停止拍卖”

南艺举办竞买会 拍卖行业发展or挑战?

南艺办拍卖,真“越位”了吗

拍卖行征集入校园是否有越位之嫌

王璜生拒谈赠画被卖:说多了以为我是炒作

岭南美术出版社回应王璜生:考虑不周表示歉意

王璜生怒斥出版社将所赠贺画送拍

出版社拍20幅捐赠画作称因社里经营困难

【编辑:成小卫】

表态
0
0
支持
反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