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副教授窦莉梅
随着2013春拍的火热进行,关于拍品的一系列问题也滋生出来,而最近备受争议的三件事情都与拍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首先,钱钟书信札将被拍卖,其夫人强烈抗议并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次,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馆长通过微博爆料,他2000年赠给广东岭南美术出版社20周年社庆的画作被拍卖,而关良、杨之光等赠送出版社的20多件精彩作品也一同被拍卖;与此同时,南京艺术学院于6月初举办竞买会,有越位之嫌。此三件事在业内引起了激烈讨论,有人认为钱钟书信札拍卖事件违背了其夫人杨绛的意愿,既不合情也不合法,而在王璜生事件中,业内一些人士认为若当初捐赠时没有签属相关限制拍卖的合同的话,那么就是合法的,但从捐赠者的角度出发,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私自拍卖,这样的举动显然在感情上伤害了捐赠人。南京艺术学院竞买会事件则是违背了相关法律,虽然南京艺术学院一再强调自己所举办的是竞买会而非拍卖会,但从他们的具体实施流程来看,更多的人认为他们走的是跟拍卖一模一样的流程,所以叫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实施的过程。
到目前为止,中拍协和法院都对钱钟书书信拍卖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涉及的几家拍卖行也都在第一时间给出了回应,北京保利和北京传是在第一时间公开声明会将钱钟书相关拍卖信件予以了撤拍,而中贸圣佳也紧随其后,发表声明称由于出于对杨绛先生的尊重,遂做出了停止“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公开拍卖活动的决定,99艺术网编辑采访了上海商学院副教授窦莉梅,她坦言自己在对钱钟书书信这件事情上,支持杨绛先生,反对不顾杨绛先生意愿强行拍卖。对于中央美术馆馆长王璜生的捐赠事件,窦莉梅表示此事虽然合法,但是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捐赠人的感情,而南京艺术学院举办的竞买会活动,在窦莉梅看来,如果此事是学校为学生进行的一场社会实践的模拟训练,那么她完全赞同,但是上升到商业层面,交易收取佣金的话,那还是违反了《拍卖法》的。
拍卖必须合法 但也应该顾及情感
99艺术网:窦老师您好,对于最近艺术界颇有争议的钱钟书书信拍卖事件、中央美术馆馆长王璜生的捐赠书画被拍卖一事以及南京艺术学院举办竞买会备受争议这三件事,您怎么看待?
窦莉梅:在我看来赠送给美术馆的作品在不知会本人的情况下是不应该拍出去的。首先从道德层面,我觉得是不应该这么做,人家赠送给你的作品有一种感情在里边,要是拍出去牟利似乎是通过一种情感进行变相地征集拍品,如果人家赠送得多了,我就可以合起来走一个什么专题把它拍出去,这个是不对的。从权利、法律角度来讲可能会认为捐赠之后所有权就是受赠者的,受赠者便有处置作品的权利。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讲似乎也没有错,但维系社会发展不光是靠法律,因为法律的制定也有惯例,惯例也是基于一定的心理,而心理这一块必定会有一定的情感因素在里边。
另外关于杨绛先生书信的拍卖事情,我持反对立场。因为我觉得杨绛先生那个年代的人写的东西就是著作,虽然是用书信的方式呈现,但书信不同于现在的微博、微信,这些都是公布于众的,根本谈不上隐私,博友们和微友们也希望众多的粉丝跟随阅读,但是那个年代的人所写的东西除了有私人情感、朋友之间的关系、家人的情感外,还有比如杨绛以及钱钟书对某个人发表的文章进行的书评,这个书评就是一个著作,只不过是通过私人的书信来交往的。他们对某些问题所谈的内容都在私人书信里边,从个人情感上来讲肯定会涉及到隐私权,我是完全不赞成去拍卖的,即便是拍卖至少也要跟杨绛先生讲一讲,尽管这些书信是写给别人的,拍的也是别人委托的标的,但怎么说也是杨绛书写的过去的事情,不应该在不告知书写者的前提下进行拍卖。在所有法律制度中规定的当事人各种权利中,隐私权首先要被考虑,当委托人把这些书信委托给拍卖行时,尽管拍卖行完全按照《拍卖法》规定而进行拍卖,但是也要想一想对于这些名家以书信方式体现出来的手稿,能不能公开拍卖,在世的杨绛先生是否同意?委托人是在幕后,除了受到杨绛先生及部分公众的谴责之外,拍卖行是直接受到影响的直面公众的企业,它要应对即将带来的风险,以免被动。现在拍卖行虽然是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但还是应该尊重一下隐私权为好,尊重杨绛先生的感情。
南京艺术学院按照《拍卖法》的流程举办一场拍卖会,这是没有错的,如果说是基于学生的实践的目的而把规模做得特别大,征集那么多的拍品,这都没有错,说明他们能够把这么大的模拟或者沙盘做出来,让学生来学习拍卖。但是拍卖在各个行业永远都是一种交易方式,所以交易过程中,他用拍卖这种方式介入进来给艺术品定一个价格,可能会让学生受益。
但是只要收佣金,那这件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南京艺术学院也就不再是一个高校,而是一个经济中介机构。拍品征集过来,然后收取买方的佣金,严格来讲拍卖行是收取买卖双方的佣金,只收取买方佣金也改变不了他们盈利的性质,如果他只收买方的佣金,而卖方的佣金不收,从《拍卖法》角度来讲是违法的,这样做更加证明了他们赚钱的目的。前不久南艺的人出来辟谣,说我们不叫拍卖会,是竞买会,这是偷换概念。什么是竞买?肯定还有交易中的另一方即委托方,以及竞价过程中由拍卖师代表的的买卖双方对价格的博弈过程,这就是拍卖。如果南艺是为学生做沙盘,做这样一个模拟完全是可以的,但是要赚钱就不对了。
如何避免再次出现此类事件?
99艺术网:三个事件其实共同透露了一个“拍卖界”法度与情感的问题,您对法度和情感之间的理解是怎样的?
窦莉梅:法律的执行需要靠暴力支撑,但是暴力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人类的社会生活形式从习惯到习俗、从习俗到惯例、从惯例到法律制度,这是一个动态的内在逻辑发展过程。也就是说法律作为一种规定人们交往与交换的正式规则系统,都是从社会现实中的人们行事方式、习俗和惯例中演化而来。英美普通法就是这样一个过程。传统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往往是维护道德秩序和自然礼仪秩序的一种补救手段。杨绛和王璜生事件中,倒不是说倡导目前中国法制建设过程中回到这种补救手段,而正是法律的空缺加上当前市场行为主体对道德秩序和自然礼仪秩序抛弃的双重空缺。在目前的中国,要不考虑道德秩序和传统的文化习俗,是根本不可能的。
99艺术网:以后,如何来避免以上局面的出现?
窦莉梅:若避免这个现象,首先通过法律,充分考虑的法律规定中的各个当事人的权利;其次,考虑社会中的牢固的习俗;再次,在整个社会追逐物质财富以及追逐经济利益的环境中,充分考虑被我们逐渐丢弃的或者遗失的美好的东西,并尊重他们在当前的合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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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成小卫】